17日消息,据新华社援引韩国当地媒体报道,韩国设定11月26日为目标日期,希望在此日期之前通过与中国的自由贸易协定(FTA)。
韩国政府17日与韩国执政党新国家党举行紧急会议,商讨未决事宜。会议同意在定于11月26日召开的议会全体会议期间通过中韩自贸协定。
中韩自贸区的主要特点
(一)涉及的经济体量巨大
(二)协定范围涵盖领域广泛
(三)对敏感行业进行一定保护
(四)重视区域经济合作示范效应
李克强曾在访韩期间与朴槿惠达成的一项重要共识,就是将被视为中国经济发展“新引擎”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韩国现任政府提出的“创造型经济”两大战略进行对接,搭建青年创新创业合作平台,享受到两国间政府与企业支持、培养。
其中,在成都设立的中韩创新创业园,将为中国西南地区与韩国在智能制造、高端技术研发提供有力支点,发挥各自在土地、人员和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进而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进行国际产能合作。让中国人在韩国创业,让韩国人在中国创业,换一种眼光看市场,会不会也能发现新的商机?让我们拭目以待。
对策建议
(一)健全中韩产业对话合作机制
中韩两国产业发展处于不同阶段,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巨大,双方需进一步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政府间对话交流与合作。建议在中韩产业合作部级对话的基础上,结合中韩自贸区建设的需要,重点就先进制造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的产业政策进行对话交流,化解双方疑虑,寻求更多合作机会。要探讨建立联合工作组,开展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5G等标准的联合研制。对于敏感行业的开放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府间的协商交流,分阶段开放相关市场,降低敏感行业开放对我国制造业发展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产业合作
中韩产业合作空间巨大,需要借助自贸区平台,在大力推动现有产业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合作新领域。一是加强两国具有显著互补性产业的合作,促进轻工、纺织、服装、化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与韩国先进技术的结合,应通过技术改造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以及打造品牌等方式推动双方优势互补。二是对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竞争性产业,加强研发创新,利用中韩自贸区新平台,开展更广泛的产业分工合作,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实力。此外,还要发挥韩国生产性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加强中韩在研发设计、电子商务、节能环保、第三方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深入合作。
(三)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引导和扶持
长期以来,我国对韩出口以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导致我国贸易逆差不断扩大。与韩国的对华投资规模相比,中国对韩投资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政府应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中韩自贸协定提供的优惠,重点指导纺织服装产品、农产品、机电产品等行业,用好用足自贸区的优惠关税政策。鼓励实力较强、资本雄厚的制造企业开展跨国并购和绿地投资,鼓励国内企业与韩国企业进行产品和研发方面的战略合作,利用韩国企业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进一步推动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利用韩国企业的国际营销网络和市场渠道拓展发达国家市场,提升我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打造中韩产业合作示范园区
中韩自贸协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两国合建中韩产业园,并将威海和仁川作为合作示范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是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一些省市已经聚集了大量韩资企业。应继续发挥山东、辽宁、江苏等省与韩国企业合作的优势,继续引进韩资企业,逐步在威海、青岛、大连、烟台、盐城等沿海城市开展中韩产业园共建项目。同时,要加大对韩国仁川、釜山等港口城市的投资力度,依托园区建设,加强产业合作,共同打造装备制造、海洋综合开发、生物工程、新材料和新能源等方面的产业集群,形成中韩制造业利益共同体,共同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推动我国制造业“走出去”。
(局招商处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