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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138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2 10:57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商务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韩办、盐南高新区经发局,市各外贸企业:

根据江苏省交易团通知,第138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展安排

138届广交会计划于202510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其中:

第一期:20251015—19

第二期:20251023—27

第三期:2025111—4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截止时间为520日,一般性展位申请截止时间为530日。

二、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企业可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参展企业资格标准、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及参展展品范围请登录广交会官网查阅(www.cantonfair.org.cn)查阅(路径:参展商——参展指引——如何参展(出口展))。

1.品牌展位确认申请

138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请第137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确认第138届品牌展位数量(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确认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报属地商务部门,由属地商务部门汇总整理统一报送至我市交易分团。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属地商务部门。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如需增加展位,请在对应展区申请一般性展位,届时将在品牌展位粘连一般性展位安排中予以优先考虑。

2.一般性展位申请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请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完成信息填报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报送属地商务部门审核,材料一式两份,新申报企业另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广交会禁止处于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展品参展。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有联营参展需要的,如符合联营参展资格要求,须提交联营企业申请信息(限对应展区申请展位在3个及以上的企业),同步上传双方联营供货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展位位置(展位号)安排公布后,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联营企业的确认,联营参展方生效。

三、注意事项

(一)广交会官网已设置“参展申请”相关指引模块,企业可通过“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申请”栏目查看。

(二)从第119届广交会起,各参展企业资格审查实行市商务局与属地商务部门共同监管审查机制。企业能否参展的初始资格由属地商务部门确定,有意参展企业必须得到属地商务部门的认可,未经当地商务部门在申请表上用印盖章,视作无效申请。各地商务部门要对本地参展企业信用、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足够了解,对有严重失信行为、财务状况差的企业不予支持申报,各申报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决定是否申报。申报及参展企业发生的各类问题,由支持申报的属地商务部门为主协调处理。

(三)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的展位号或我市交易分团通知为准。

(四)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五)展位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展位安排后登录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六)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七)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八)线上平台保持常态化运营,企业申请线上参展、选购套餐等均可随时通过线上平台云展厅管理系统(https://www.cantonfair.org.cn/)完成。如有疑问,可前往广交会官网“帮助中心”(点击广交会官网首页右侧浮动栏“帮助中心”图标进入)了解具体操作指引。

(九)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参展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我市交易分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我市交易分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分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联系人:顾萌萌;联系电话:0515-80501027

地址:盐城市城投商务楼10楼盐城市商务局1027室(世纪大道19号)

 

 盐城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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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商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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