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 | JS090000SW-QT-0009 |
名称 |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审查(转报事项) |
设定依据 |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8年第6号) |
受理条件 | 申请进口产品符合申请进口单位的经营范围,申请进口的产品符合我国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人的健康或者安全、动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环境保护等要求。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时间 | 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
承诺期限 | 2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市商务局行政许可服务处 |
办理地点 | 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商务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15-88384191 |
办理流程图 | 见外部流程图 |
办理材料 | 1.收货人从事货物进出口的资格证书、备案登记文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以上证书、文件仅限公历年度内初次申领者提交);2.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3.货物进口合同;4.属于委托代理进口的,应当提交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正本);5.对进口货物用途或者最终用户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应当提交进口货物用途或者最终用户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6.针对不同商品在《目录》中列明的应当提交的材料。 |
服务表格 | 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点击下载) |
常见问题解答 | 问: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证》的申请程序是怎么办理的? |
监督电话 | 0515-88362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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