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廉洁自律意识,切实转变作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要求,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盐纪发[2016]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商务系统“510”警示教育系列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10”警示教育活动,自2016年5月1日开始,5月31日结束。
二、活动内容
1、集中学廉。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市 “510”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周一大讲堂“明高线、知底线”廉政专题党课。邀请市纪委领导给全系统党员干部讲一次专题党课。
2、警示促廉。采取集中参观与分批观摩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党员干部前往市尚德昭廉教育馆、盐城廉政文化公园、盐城监狱、市看守所开展实景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纪党规,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3、旁听思廉。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参加典型案件庭审旁听活动,在案件庭审过程中接受教育,牢记法纪红线,自觉做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廉洁从政。
4、观片话廉。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题材影视作品《打开天窗说亮话》、《失控的自由人》、《蜕变的人生》等,观看后,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增强党性党纪观念,时刻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腐败。
5、书香育廉。组织党员干部阅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准则》和《条例》,认清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培育廉荣贪耻的道德观念,推动廉洁履职的行为实践。
6、微信倡廉。组织党员干部关注“盐城镜鉴”微信公众号,局纪检组每周在商务微信群中发送一条以上廉政信息,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从政提醒。
7、谈心醒廉。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心,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心,谈心要做好记录。通过交流思想、征求意见、廉政提醒,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全市“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对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参加活动,狠抓任务落实,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二)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各处室(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确保活动有条不紊进行。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不断丰富完善活动内容和形式,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特点,创造性地开展灵活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确保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510”警示教育活动期间,局纪检组将组织作风建设督查,对违纪违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盐城市商务局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