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老字号建设管理办法》(苏商规〔2023〕1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新一批江苏老字号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3〕982号)要求,我市开展了新一批“江苏老字号”遴选推荐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商务部门推荐、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现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日—12月1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80501017(机关纪委)、68011056(流通业发展处)。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
盐城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