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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商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聘用招商雇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14 10:58 [ ] 浏览次数:

为加大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水平,根据《盐城市招商雇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拟面向社会公开聘用10名招商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热爱招商工作,能按要求长期驻外开展招商活动;吃苦耐劳,敬业务实、具备较好的开拓进取精神;亲和力强,擅于与陌生客户沟通交流,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协调能力。

5.熟悉盐城市情,掌握并知晓我市投资、经贸、金融、产业发展等政策。

6. 实行回避制度,比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 应聘人员现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在确定为考察对象前取得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正式聘用后需放弃原有身份。

8.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过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行为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聘用岗位

招录岗位及条件详见《盐城市商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聘用招商雇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5年1月20日—2月7日18:00(逾期不可补报,网络报名24小时均可,现场报名仅限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和下午14:30至18:00)。

2.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在报名期间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

①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可将简历及报名所需相关材料统一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ycsw80501030@126.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

②现场报名: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1017室。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③报名材料:报名须提供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扫描件、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以及以下材料的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海外留学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认证。

3.报名联系人:臧先生,联系电话:0515-68011017;朱先生,联系电话:0515-80501030。

4.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初审后,将以电话的方式告知报考者审核结果,报考者须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有效及通讯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招商相关知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三名确定为面试人选(同分同进)。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60%,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试工作由盐城市商务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者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盐城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被聘用人员与我局签约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与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签订上岗任务书,并安排到相应招商局工作。首次签订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工资待遇

普通招商雇员基础工资每年10万元(不含由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按月固定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招商工作实绩考核确定,不超过5万元,按年一次性发放。对实绩显著者,通过一定考核后,可晋升高级招商雇员。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录有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660440(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0500750(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

咨询电话:0515-80501017(市商务局组织人事处)

附件:1.盐城市商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聘用招商雇员岗位表.docx

          2.盐城市商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聘用招商雇员报名表.docx

盐城市商务局

2025年1月14日

来源:市商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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