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消费券”发放平台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征选“盐城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经企业申报、评审等环节,确定中国农业银行盐城分行为“盐城消费券”发放平台,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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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