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提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部署和要求,促进我市汽车消费市场繁荣发展,拟在全市遴选一批企业参与盐城市汽车促消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依法在盐城市注册登记的新车销售企业,有线下实体经营场所,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完善。
2.依法经营,缴纳税收和社保,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或严重失信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具备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能够完整保存销售数据台账、交易明细等信息,满足统计、结算、审计相关工作要求。
4.承诺遵守活动规则。接受活动组织单位的指导,具备和服务机构对接的能力,活动实施前无法完成对接的参与企业取消资格。
上述条件需同时满足。
二、申报材料
1.汽车销售企业参与活动报名表及承诺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4.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截图。
注意:上述材料需按清单顺序排序,加盖公章。企业须保证所提交所有资料真实无误,若提交资料有任何虚假不实之处,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
三、申报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遴选的新车销售企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3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以纸质盖章形式,报送至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照本公告资格条件,严格开展审核工作,于2026年9月7日18:00前将拟入选参与企业名单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汇总各地报送的入选企业名单,并通过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申报须知
1.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须做好汽车销售服务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2.入选企业须按照指导单位要求参加政策培训、报送数据信息,不配合的参与企业取消资格。
3.对入选企业参与活动进行全过程管理。如发现存在违规套利行为、“先涨价后补贴”等违规行为,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
东台市商务局 | 0515-89561399 |
建湖县商务局 | 0515-86150903 |
射阳县商务局 | 0515-82522032 |
阜宁县商务局 | 0515-87292261 |
滨海县商务局 | 0515-68982186 |
响水县商务局 | 0515-89680125 |
大丰区商务局 | 0515-85057013 |
盐都区商务局 | 0515-88602516 |
亭湖区商务局 | 0515-66690653 |
市开发区中韩办 | 0515-89910725/0515-68086073 |
盐南高新区经发局 | 0515-86660085 |
盐城市商务局
2026年8月28日
